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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项目申报的通知-9479威尼斯

2016-03-14 

各部门:    

根据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课题于近日启动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及时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申报:    

一、课题设置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设置重大课题、智库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共建课题以及重点委托课题6种,其中重点委托课题本次暂不开放申报。    

1.重大课题    

重大课题需围绕《2016年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参考选题 》重大课题候选题目开展研究。重大课题要求在1年内完成提交研究成果,每项资助研究经费20万元。    

2. 智库课题    

智库课题原则上需围绕《2016年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参考选题 》智库课题候选题目开展研究。 智库课题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0万元,原则上课题立项后6个月内完成。    

3. 一般课题    

一般课题包括应用研究课题和基础研究课题。申报者可在参考选题中择题申报,也可从参考选题的框架下自行确定研究题目,或者自行选题申报。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研究经费5万元。    

4. 青年课题    

青年课题选题与一般课题的选题相同。青年课题每项资助研究经费3万元。    

5. 共建课题    

共建课题选题与一般课题的选题相同。共建课题研究经费由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提供,每项3万元。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必须为课题负责人(每项课题的负责人只限一人),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任务。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鼓励理论研究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2.申报人每年只限申报一项市社科规划课题,同时只能参与另外一项课题申报。没有申报课题的人员最多只能参与两项课题的申报。    

3.已获国家、广东省立项资助以及获《广州大典》和“广州历史文化研究”项目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已承担市社科规划课题、《广州大典》和“广州历史文化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2016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已获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会科学研究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    

5.由于主观原因被撤销课题或者课题最终成果鉴定未获通过的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新的市社科规划课题。    

6.重大课题只接受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申报,否则需提供由两名正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出具的书面推荐函;智库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申报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青年课题的申报者和主要参加者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必须符合1981年3月31日后出生的条件)。     

四、申报办法及时间安排    

1.提交初稿(3月24日上午11:30前)    

申报者登陆广州社科网进入“广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系统”,按网上申报的指引填写《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表》,打印纸质申请表1份经本部门科研秘书老师提交给科研处审核,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部门在3月24日上午11:30前将申请表及本单位汇总表(盖章)交到科研处。 

2.返回初稿(3月25日)    

科研处在3月25日,返回形式审查意见给各部门,并在系统中退回申报书。    

3.提交定稿(3月29日上午11:30前)    

请老师修改申请书,提交系统,并打印6份纸质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两颗钉)。请各部门科研秘书老师在3月29日上午11:30前统一提交给科研处。    

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注意事项    

1.在填写系统版的《申请书》时,在《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设计论证》当页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者信息的背景资料,否则该申报书作废。    

2.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请资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3.申报前请认真阅读《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指南》和《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课题的相关事宜以此为准。    

文件链接为:    

4.科研处联系人:余玉琼 彭怡贞   电话:32823901   华商项目申报群:13137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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