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项目“外语学科专项”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在我省高等院校从事外语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在职人员。
(2)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不具有博士学位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课题组成员则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4)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研究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以及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但可以做为课题组成员参与项目研究。
(5)《申报书》封面“项目类别”填写“外语学科专项”
(6)每个单位限报2项。
二、申报范围
本年度“外语学科专项”拟定以下研究方向作为申报范围:外国文学研究、翻译理论与实践研究、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文化与跨文化研究、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教师发展研究、现代外语教育技术研究、外语教学材料研究与开发、国家外语语言战略、外语与区域经济建设等,以及相关领域内申报者认为确有研究价值的其他课题。题目自拟。
三、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外语学科专项”的最终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系列论文和专著三类。其要求分别是:系列论文,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系列论文3篇(含)以上;专著,要求10万字以上;研究报告,要求全文3万字以上。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2年。
四、关于立项数及资助额度
本年度拟立项15项,其中,重点课题5项,每项资助4万元;一般课题10项,每项资助3万元。项目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管理,分期划拨给项目负责人。
五、我校材料报送时间及安排
1. 2016年5月20日16:00前,请申报人将纸质《申报书》1份(详见附件),交到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发送申请书电子版至,主题标注“xx系 2016年外语学科专项”。
2. 若超项,科研处将进行评审,通过后将通知可报出项目的申报人。
3. 可报出项目申报人提交一式7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请书,电子版打包并发送至指定电子信箱,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彭怡贞 电话:32823901 华商项目申报群:131370054
附件:
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外语专项申请书
2.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项目外语专项申报通知原件:
科研处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