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5年重点平台及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华商科〔2017〕7号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粤教科函〔2017〕22号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附件1)等相关文件精神,科研处现组织我院承担的2015年广东省教育厅重点平台及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此次组织中期检查的项目为“粤教科函[2016]12号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重点平台及科研项目的通知》(附件2)中所列我院承担的项目(因此文件发文时间为立项时间),具体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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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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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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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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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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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重点学科建设(2015wtscx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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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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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创新类项目(人文社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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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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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应用型会计人才协同育人平台(2015wtscx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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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雅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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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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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础》重点课程(2015wqncx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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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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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人文社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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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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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分析实践创新能力培养(2015wqncx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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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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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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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区下对外贸易对广东省经济的影响研究(2015wqncx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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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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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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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可持续发展研究(2015wqncx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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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利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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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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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eans 算法聚类个数设置及初始聚类中心选取研究(2015wqncx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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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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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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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高校文化建设导向的校园公共空间构建研究-以华商学院为例 (2015gxjk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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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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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期检查步骤
1.项目负责人逐一认真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3)各项内容;关于省专项金费使用请按科研处2017年4月6号发出的通知把握。
2.将《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3)、阶段性成果,各一式两份,提交至所在部门单位检查,并签署单位意见,同时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3.将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各一式两份的《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3)、阶段性成果,于5月25日前提交至科研处(厚德楼a105室)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签字盖章。
4.请将《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3)电子版于5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913946442,文件名请按“姓名项目名称”标注。
5.项目如有变更的请填写《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4)。
三、特别提示
1.广东省教育厅对重点平台及科研项目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学院领导更加重视资助经费必须看到成效和成果,且可评可测。请各相关部门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履行承诺,切实把项目做好,保证质量。
2.广东省教育厅重点平台及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及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广东省教育厅粤教科函[2017]22号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附件1)相关规定。请认真研究领会。
本通知同时挂在科研处网页,也可以在科研处网页上下载。
如有疑问,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占仕萌电话:020-32823901手机:13807045904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重点平台及科研项目的通知
3.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4.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科研处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