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科〔2019〕20号教职工年度考核科研加分申报工作通知-9479威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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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科〔2019〕20号教职工年度考核科研加分申报工作通知-9479威尼斯

2019-11-21 

处、室、二级学院、教学部、馆、中心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规定(修订版)》补充规定(华商人事〔2017〕27号)及广东省应用型民办高校“创新强校工程”考核指标要求,对在科研、社会服务方面表现突出的我校教职工给予加分奖励,科研处组织科研加分申报的工作,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做好加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教职工年度考核中,奖励分值最高10分(各项奖励分数累计超过10分,以10分计算),加分标准见附件; 

二、科研项目和高水平论文发表以科研处统计为准,横向项目及专利等奖励由申请人申报。加分结果科研处公示后报人事处及校领导审定; 

三、科研项目及论文成果认定标准以《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科研成果认定目录(第2版)》(华商院〔2019〕72号)为准; 

四、联系人:孔海兰,电话:32823901;联系地址:行政楼405。 

附件: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科研加分标准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规定(修订版)》补充规定(华商人事〔2017〕27号)及学校“创新强校工程”工作要求,对被考核人科研方面表现突出给予加分奖励,特制定本标准。 

一、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奖励

1.国家级项目立项奖励10分,结项等级良好以上奖励10分,结项等级合格奖励8分; 

2.省部级项目(共建项目除外)立项奖励项目负责人8分,结项等级良好以上奖励8分,结项等级合格奖励6分; 

3.省部级共建项目立项奖励项目负责人5分,结项等级良好以上奖励5分,结项等级合格奖励3分; 

4.厅级项目立项奖励项目负责人3分,结项等级良好以上奖励3分,结项等级合格奖励2分。 

二、高水平论文发表奖励

1.a刊奖励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8分/篇; 

2.b刊奖励第一作者5分/篇; 

3.参与a刊论文发表,奖励3分;参与b刊论文发表,奖励2分。 

三、横向科研项目奖励

30万以上经费横向项目奖励负责人8-10分,10万-30万项目奖励5-8分,1万-10万奖励3-5分,1万以下奖励2分。 

四、专利、软件著作权奖励

1.发明专利奖励,申报奖励2分/项,授权奖励8分/项; 

2.软件著作权奖励,申报奖励1分/项,授权奖励5分/项; 

3.实用新型授权奖励2分/项。 

五、科研成果转化奖励

科研处根据负责人申请材料给予5-10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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