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组织开展相关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的工作,请各学院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及指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数量限额及立项方式
申报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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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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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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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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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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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特色新型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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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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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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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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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团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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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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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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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领域专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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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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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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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创新类项目
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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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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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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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关申报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根据各类项目申报要求,组织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骨干申报,科研平台、创新团队项目、重点领域专项项目各单位不限额申报,学校对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报送教育厅,项目申报指南及要求见附件1。
(二)特色创新类项目及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
1.限额申报8项。会计学院、经管学院、数据科学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创意与设计学院、传播与传媒学院、健康医学院各申报限1项,其他单位限1项。
2.学校资助经费,总经费=3万/篇核心期刊论文*发表论文数量;研究成果要求:高水平核心期刊论文(cssci或cscd等);研究周期:特色创新类项目研究周期2年,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研究周期3年,研究起始时间为教育厅立项发文之日起;
3.项目负责人前期研究基础好、主持过厅级及以上级别的项目或发表过高水平核心期刊论文的优先推荐立项;有在研的市厅级及以上级别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推荐申报。
(三)校内工作安排
1.6月10日-26日,申报人到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下载申报通知及申报书模板填写申报书,网址为();各单位推荐报送申报汇总表及项目申报书(纸质和电子版)至科研处,要求纸质版双面打印1份,逾期不得推荐;
2.6月29日-30日,科研处审核、汇总申报材料,报学校领导审批;
3.7月1-7月3日,推荐名单学校公示;
4.7月4日-7月7日,学校发布校内立项及推荐申报通知,科研处组织项目负责人网上系统申报,并报送学校公文至教育厅科研处;
5.联系人:陈宏敏,电话:020-32823901;邮箱:,联系地址:行政楼405。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申报书
2.2020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