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历年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安排,今年下半年将组织开展广东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评奖工作。为保证我校申报审核工作有序进行,提高申报质量,现启动我校成果申报摸底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奖申报工作,摸清成果情况、重点动员,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参照往年惯例,凡本省个人或集体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编撰并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含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人文社科普及读物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理论文章,被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厅局级以上单位或大中型企业采纳的研究成果(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以下简称为调研报告),均可列入评奖范围。
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每人限申报一项。著作以第1版次时间为准;学术论文、理论文章、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未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以被采纳或获得批示的时间为准,被采纳、获得批示的时间均须在评奖时限内。丛书只能以其中一部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多卷本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时间为准,在符合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可以整体申报。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在评奖时限内以同一主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学术文章可作为学术论文类的一项成果整体申报。人文社科普及读物申报成果形式为著作,发行量必须达到5000册才可申报。
三、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参照广东省第十届的申报通知和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成果筛选推荐及其意识形态审查工作,并填写《广东省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拟申报成果清单》,于9月15日前将纸质成果材料及成果清单报送至行政楼405室科研处办公室。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0-32823901
附件:广东省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拟申报成果清单
参考:
http://www.gdpplgopss.org.cn/tzgg/content/post_1022015.html
科研处
2024年8月29日